【上海电瓶车上牌规定】
上海电瓶车上牌规定:根据规定,2014年3月1日前购买的车辆应在2017年3月1日前申领正式号牌,3月1日后通过正规渠道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正常办理上牌业务。而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含外省市号牌)不能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不予核发正式号牌。
【上海电瓶车上牌临牌失效】
随着上海非机动车临时牌照规定3年有效期即将结束,近来,上海不少非机动车牌照申领点出现申领正式牌照的高峰。
目前,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已纳入2600余品牌型号的电动车产品。由于本市相当一部分市民已经购买了非产品目录电动自行车,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专门作了过渡期管理措施的有关规定。今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本市将开展临时号牌核发,2013年11月8日前购买的非目录电动自行车(含外省市号牌)可申领。2017年3月1日起,临时号牌将失效,这些车辆再上路将被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上牌电瓶车上牌点】
158个申领点启用
为了方便市民,上海市公安机关在各区(县)交警支(大)队、部分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设立158个临时号牌登记申领点。市民可以自由选择上海电瓶车申领点上牌,
申领时间:每周一至周六(国定假日除外)的上午8时30分至下午4时30分。
登记申领点:点击查询:上海电瓶车上牌点 ;具体信息也可在“上海市交通安全信息网”(www.shjtaq.com)和“上海公安门户网”(www.police.sh.cn)等网站上查询。
【上海电瓶车上牌申领上牌前请带齐所需材料】
1、需申领牌照的电动自行车;
2、车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发票和销售保修登记单;
4、非本市户籍车主另需携带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另需携带代办人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上海电瓶车上牌规定处罚】
非机动车无牌上路,在3月25号新道交条例施行后,处罚上限将提升至200元。
非机动车无牌照,未依法登记在道路上行驶的,按照目前的罚款50元,在新法实施以后,新法上限上浮到200元。其他类的通行工具是按照100元至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上海电瓶车上牌规定所需资料】
申领现场需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身份证明
1、所有人是本市户籍的,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所有人是外省市户籍的,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所有人是单位的,提交本市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IC卡、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
4、上述代理人或办理人是外省市户籍的,代理人或办理人还需提交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有关凭证
1、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
2、无购车发票且系公民个人所有的,由所有人当场签署统一格式的《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不得委托办理。
上述身份证明和有关凭证均应在有效期内
《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可以在登记申领点领取,也可以从“上海市交通安全信息网”(www.shjtaq.com)和“上海公安门户网”(www.police.sh.cn)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