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群众举报交通违章的范围是:
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发生的违章、机动车违章停车、机动车违章装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违章上道路行驶。市民群众举报交通违章,应当明确说明交通违章行为的发生时间、地点、违章事实和违章车辆的号牌,有条件的提供自行拍摄的照片、录像等证据材料。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实行保密。
“交巡警总队交通违章举报受理中心”对市民群众举报的违章进行分类处理:有确凿证据(指有照片或录像带等)、违章事实清楚的,确认违章车辆单位或车主、违章时间、违章地点、违章车型、车辆颜色、车牌号码、违章行为等信息,立案登记,输入《市民群众交通违章信息管理系统》,转入电子警察处理程序,由电子警察违章处理点发出《交通违章告知书》。违章人收到《交通违章告知书》后,按照有关规定到交巡警总队电子警察违章受理点接受处罚。对不来接受处理的,由电脑系统锁定违章车辆不予验车,直至违章人接受处理后方可验车。对虽缺乏证据的违章举报,但仍具有时间、地点、车型、颜色、号牌、事实等内容的,在确认车辆单位或车主以及嫌疑违章等情况后,输入《市民民群众举报交通违章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市民群众举报交通违章安全教育《告知单》,以明信片或信件的形式邮寄送达车辆单位或车主,提醒其注意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对收到的匿名举报,不列入受理程序。
1、举报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奖励300元。
2、举报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奖励300元。
3、举报驾驶运载危险物品车辆违反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奖励200元。
4、举报客运车辆超员的,奖励200元。
5、举报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100元。
6、举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载人的,奖励100元。
7、举报客运车辆超速的,奖励100元。
8、举报在高速公路逆行的,奖励100元。
“随手拍”微信举报范围包括两类:一类是给予鼓励并公开曝光的,包括12种交通违法行为: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的;占用对向车道超车的;压导流线行驶的;不按规定掉头的;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在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公路客运车辆违停上下客的;驾驶车辆接打电话看手机的。另一类是经查处核实给予奖励并曝光的,包括8种交通违法行为:非法改装校车的;校车超员的;驾驶货车或者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校车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挪用或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驾驶运载危险物品车辆违反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的。
●8类行为经查处核实给予奖励并曝光
●非法改装校车的
●校车超员的
●驾驶货车或者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校车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
●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
●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挪用或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
●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驾驶运载危险物品车辆违反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的。
举报方式三种:
一、手机app举报:
1.下载支付宝软件进入支付宝首页
2.找到“城市服务”
3.点击”随手拍举报“
4.填写相关信息,并且上传相关证据图片就可以了
二、拨打交通违法电话122
三、登录当地交通网的举报严重交通违法专栏,或是邮寄信件至交管局秩序处,来信请注明“违法举报”。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13年3月25日出台的《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群众提供的记录资料经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市民举报严重交通违法可以通过3种渠道,拨打交通违法电话122,登录当地交通网的举报严重交通违法专栏,或是邮寄信件至交管局秩序处,来信请注明“违法举报”。
1、市民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后,可拨打110或沿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警电话,或口头直接向附近执勤的公安交通民警举报。
2、特殊情况下,还可向驾驶人和客运车辆入籍入户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市民举报交通违法的行为一经核实,一般给予50元至500元的奖励。
3、对举报酒后驾驶、客运车辆违法运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情形、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视情况给予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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